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交流 > 国际研讨会 > 正文

2024年中德劳动法论坛中外嘉宾赴首钢集团和滴滴出行交流研讨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5:45 阅读数:

75日,作为“新科技革命·新劳动法——2024年中德劳动法论坛”的前置交流研讨活动,三十余名参会中外嘉宾前往首钢集团和滴滴出行政策法规研究院开展交流座谈,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职业培训体系以及新业态用工实践进行主题研讨。


CF06A

(中外专家赴首钢集团交流研讨)

当日上午的主题研讨分为两单元,由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兼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娄宇教授主持。

98E06

(娄宇教授主持)

德国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赛巧(Sergio Grassi)在致辞中对接待方的精心筹备和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中外劳动法交流合作。

950A0

(赛巧首席代表致辞)

第一单元研讨主题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耿向中外嘉宾介绍了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整体情况。他首先介绍了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组织架构以及工作内容,并重点分享了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工作情况。他在发言中提到,劳动争议仲裁不仅是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手段,更是社会管理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劳资利益的重要机制,在解决劳动纠纷、缓和劳资矛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9A83A

(王耿副局长发言)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就中外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异同、集体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方法、协商调解对于劳动人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性以及中国经验等进行了研讨交流。

91AC8

(刘经耀经理发言)

第二单元研讨主题为“职业培训体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服务中心职业资格室经理刘经耀分享了首钢集团技能人才培训和鉴定经验,介绍了首钢集团技能人才培训的阶段与内容、培训要求与培训效果,展示了首钢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鉴定机制、激励机制,分享了进行技能人才培训的工作感悟。

9F4EB

(张风光高级主任师发言)

其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服务中心薪酬社保室高级主任张风光分享了首钢集团劳动关系管理实践。他对首钢集团自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用工阶段到全员劳动合同制度阶段的劳动关系管理实践,以及首钢搬迁调整、转型提效过程中的劳动关系管理难题、工作方法及管理成效进行了回顾与梳理。

674E7

(周婷副部长发言)

而后,北京首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规划设计部副部长周婷就“首钢园区的城市更新历程与经验”进行了汇报。她通过丰富详实的资料和可视化的方式对新首钢园区的战略定位、更新历程进行了介绍,并分享了首钢园区在规划建设、重大活动承办和政策创新方面的更新经验。

D8EF4

(参观“首钢百年成就展”)

在活动中,参会人员还参观了“首钢百年成就展”,直观且深刻地了解了首钢集团百年以来的发展历程与建设成就。

112D87

(在首钢集团合影)

当日下午,中外嘉宾一行赴滴滴出行政策法规研究院以“新业态用工实践”开展研讨交流。

7CDBD

(冯馨高级总监发言)

首先,滴滴公共事务高级总监冯馨女士向与会嘉宾重点介绍了滴滴公司的基本业务及司机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

81A3F

(周巡执行院长发言)

其后,滴滴政策法规研究院执行院长周巡重点介绍了网约车平台劳动合规相关情况。

77F65

(王代勇副总监发言)

随后,滴滴法务部争议风险防控副总监王代勇发言。他重点介绍了网约车平台劳动争议解决相关情况。

8CAED

Hans van Meerten教授发言)

在自由讨论阶段,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法学院Hans van Meerten教授就线上平台保险等相关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8B102

Wolfgang Däubler教授发言)

德国不来梅大学法学院沃尔夫冈·多伊普勒(Wolfgang Däubler)教授就网约车司机的收入和其他保障问题进行了讨论。

(刘俊教授发言)

9DB88

(冯彦君教授发言)

深圳大学法学院刘俊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君教授就乘客投诉等问题与滴滴出行的与会人员进行了探讨。

在此次交流座谈活动中,中外学者与实践领域的专家深入交流观点,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进一步丰富了76日主论坛的研讨素材,为主论坛的召开进行了充分预热。

“新科技革命 新劳动法——2024年中德劳动法论坛”由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德国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联合主办,由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社会法研究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德国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北京代表处共同承办。参加论坛的有来自德国、美国、荷兰等国以及我国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