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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财产的概括描述及其充分性”成功举办——“名家大讲堂”第38讲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09:20 阅读数:

2021年10月26日,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名家大讲堂”第38“担保财产的概括描述及其充分性”通过腾讯会议成功举办。

本场讲堂由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主办,主讲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鸿飞老师,主持人为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教授李永军老师,与谈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朱广新老师,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教授刘保玉老师、于飞老师与席志国老师。

讲座伊始,李永军老师对来宾谢鸿飞老师表示热烈欢迎,对四位与谈人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主讲人谢鸿飞老师基于对美国担保法律实践细致的考察,以担保财产描述规则的两种模式和现代问题为起点,引出了与登记制度息息相关的担保财产描述方式问题;而后谢老师通过充分论证对担保财产进行描述的充分性以及存在的限制因素,深度剖析了动产及权利担保领域中存在的价值冲突样态,随之通过大量案例就担保财产描述失败进行了类型化分析,并构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范式;最终就最适合概括描述方法的登记声明制进行了风险配置问题的阐述,为我国构建动产与权利统一登记规则提供了谨慎而合理的可操作性建议。

在与谈环节中,朱广新老师指出,动产担保财产的概括描述问题源自权利之产生与担保合同的区别,他认同了概括描述能够兼顾交易安全,交易效率,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保护,具有较高的效益,同时明确要增尽可能增强概括描述对公示的功能,以确保交易安全。刘保玉老师特别补充道,担保财产的概括描述应当根据财产类型,设置差异化的登记标准,并且强调要注重同登记机构、法院的相互配合,避免学术界的自说自话。席志国老师明确了美英法系与大陆法系在财产法领域的差异,就美国法上担保财产权利之性质提出了疑问。

谢鸿飞老师对四位老师的与谈表示了感谢并进行回应,对线上同学们的提问做了解答,讲堂圆满结束。

本场“名家大讲堂”中,主讲嘉宾从案例与规范两个层面,就担保财产概括描述问题和与谈人一同立足我国立法现状与本土情况,进行了判例式研究与法教义学方法的结合,推动了担保财产描述方式问题的深度探讨,也为青年学子研习担保制度提供了新的思路与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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