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发〔2012〕1号 签发人: 王光进王卫国
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关于评选2010—2011年度“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支部、研究所、办公室:
为表彰近一年来在学院党建工作、教学科研、学生工作以及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促进我院创新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与和谐学院建设,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学院分党委决定开展2010-2011年度院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
1、评选范围:凡我院所属的教工党支部和非毕业年级学生党支部均可参评;
2、评选条件:能够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明显实效,模范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党员意识强,在本职岗位和重大活动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初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法得当,措施得力,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员工中的威信高,党员在师生员工中的形象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在分类定级中考评等次为“好”才有参评资格。
3、名额分配:教工党支部3个;学生党支部按年级,每年级1个,各支部可自荐或推荐其它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
1、凡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正式党员,教工党员党龄满3年的、非毕业年级学生党员党龄满1年的均可参评,以所属支部为单位推荐参评。
2、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3、党员意识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岗位上,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排忧解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认真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模范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群众,热心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诚实守信,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党员在群众评议中的满意率应高于90%。
6、名额分配:
(1)教工支部原则上按每个支部党员总数15%的比例进行评选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民法研究所党支部4人
商法研究所党支部2人
经济法研究所党支部2人
社会法研究所党支部1人
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党支部2人
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党支部1人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党支部1人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党支部1人
行政党支部2人
学工党支部2人
(2)学生各党支部名额分配如下(非毕业年级党支部参评):
本科一年级党支部1名,二年级党支部4名;其他参评各年级、各层次每个党支部1名。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
1、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是从事党务工作累计时间在3年以上的分党委、教工党支部委员。
2、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3、热爱党务工作,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
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5、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重大活动中不断开拓创新,取得突出成绩。
6、优秀党务工作者共5名,每个教工支部向分党委推荐1名。
四、“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条件及名额分配:
1、凡在学院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教职工均可参评。
2、模范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主动承担昌平本科生课程,科研成果突出,在学科建设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3、积极参与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群众威信高,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4、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开拓创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深受广大师生欢迎,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
5、评选名额原则上按各所教工总数15%的比例进行评选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民法研究所4人
商法研究所4人
经济法研究所2人
民事诉讼法研究所3人
财税金融法研究所2人
环境资源法研究所2人
社会法研究所2人
知识产权法研究所2人
行政党支部2人
学工党支部2人
六、评选要求:
1、评优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党支部、研究所要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发扬民主,经充分酝酿后将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审批表报学院分党委。
2、学院研究确定院级优秀人选名单,如经审查、公示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则取消其评选资格,不再递补。
3、院级评优推荐审批表请到学院行政网下载,先进事迹字数在300字以内。
4、请各党支部、研究所将推荐结果、审批表于6月20日前报学院分党委。
联系人:吴文影;电话:58909328;电子邮箱:msyz@263.net。
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院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doc
院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
中共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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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