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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外出和校外居住管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00:00 阅读数:

各年级办:

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强化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

二、由学生集体或团体组织的外出春游等大型活动需由学院批准,并明确安全责任人,同时报学生主管部门和保卫处备案,否则,发生意外事故由活动组织者和参加者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外出要提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并应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不要去一些刚开发或尚未开发好的旅游景点;外出期间要注意饮食安全和卫生,随身带一些常用药品;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无照、无证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注意财物安全,严防被盗被骗。

三、学生校外居住必须严格遵照《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向学院和学校提出申请,办理手续,获批后方可搬离宿舍,否则按未请假处理。学生在校外居住应与家长、同学、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检查居住场所水电、燃气、门窗安全措施是否得当,注意财物安全,严防安全事故。

四、学生个人外出应严格遵守《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学生离校请假管理办法》和《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以下规定: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1、因病或其他事由需离校而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的;

2、学期开学不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的;

3、法定节假日结束后不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的。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请假处理:

1、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校的;

2、未按规定时间续假的。

(三)学生未请假擅自离校3日以内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超过3日不足6日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超过6日不足9日的,给予记过处分;超过9日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可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doc《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学生离校请假管理办法》

附件二.doc《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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