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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法科学生创业实务课程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7日 00:00 阅读数:

各年级办、亲爱的同学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尝试以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面对新要求和新机遇,从我校法科学生人才培养实际出发,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大学生思想教育研究中心于上学期开设了法科学生创业实务课程,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受到了广大同学的一致好评。为了更好地推动法学教育的创新,培养学生的实务能力,课程组决定于本学期继续开设法科学生创业实务课程,通过邀请知名律所、创业企业、法治实务部门等单位,将优质的法治实务资源引入校内,开设法科学生创业实务课程,实现资源整合,探索协同育人新机制。现将课程详情通知如下:

一、授课内容

本学期,针对法科学生的专业特点,学院、大学生思想教育研究中心将携手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以律师的创业实务为重点,为同学们带来深入探究律师执业的创业实务课程,带给学生广阔的视角、深入的启发和最新的行业动态,为同学们在走出法学院之前了解律师的思维方式、商务法律服务的类别及其商业背景、律师行业的热点提供绝佳的机会,以期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法学教育模式创新,构建法科学生创业实务能力培养课程体系。

二、授课方法

为了增强课堂教学的互动性,统一教学难度和深度,本学期课程面向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2014级—2012级本科生开放,每次课程讲述一个专题,在专题中运用案例分析、教师讲解、互动讨论等方式,以丰富的课堂形式启发学生的思考,达到预期的开课目的;相关案例或其他讨论材料将提前发送到课程邮箱,供同学们阅读和研究、思考,以备课堂讨论。课程将对从案件受理到案件终结的全过程进行讲解,增强教学的实务性。同时,本学期还将增加一次参观律所的实践课程,使课堂理论知识真正与律师实务相结合。

三、课程安排

时间:每周二下午1:30-4:00,共七次课堂授课和一次律所参访授课。

地点:具体的授课地点将由助教通知选课同学。

四、考核方式

课程组将根据每周授课主题布置相应的作业,由学生个人或者小组完成,其成绩由授课老师判定后,通报学院、律所,成绩合格者由学院、大学生思想教育研究中心和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颁发法科学生创业实务培训证书,并注明培训内容。

五、报名须知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到课程邮箱(cyswkczl@126.com 密码:chuangyeshiwu)下载报名表,并于3月11日24时之前发送至报名邮箱(cyswkc@126.com)。

欢迎有意向了解律师实务或有提升自身实务能力等其他需求的广大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同学报名参加!

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

大学生思想教育研究中心

北京市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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