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上午,环境法研究所党支部在学院路校区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大重要讲话。除了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之外,大家结合环境法学科重点讨论“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
大家回顾了环境法作为新兴法律部门,在20世纪70年代引进我国的历史。最早的一代环境法学者将美国、日本环境法介绍进中国,为我国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和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提供良好的借鉴。大家认为,不可否认,其中有些制度引进有生搬硬套之嫌,对于我国并不完全适合。于是,在2014年修改《环境保护法》时,不仅理性借鉴国外最新立法经验的,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而且兼顾我国国情,强化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充分体现了我国环境立法的特色。
环境法的研究当然需要研究国外环境立法,但不能研究皮毛,需要深入研究,不仅研究制度本身,还要研究制度产生和发挥作用的背景和条件;不仅要研究其积极的方面,还有研究其不足。结合正在起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大家讨论了美国的《超级基金法》的借鉴作用,大家认为,《超级基金法》确立过于严苛的污染地块修复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污染地块再开发的积极性,反而不利于污染地块的修复。
经过这次专业性色彩浓厚的主题党日活动,大家对总书记有关选择性吸收和转化国外法治文明成果的讲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