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晚,中国民法典论坛第十二期在我校刘皇发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我校尹志强教授、于飞教授和浙江大学朱庆育教授作为论坛嘉宾畅谈《民法总则》,全校同学们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
朱庆育教授指出应该冷静地看待刚刚通过的民总,应该考虑的是民总有何不足,应该如何弥补的问题。他认为,现在的《民法总则》更像是民通的扩充版,当形成完整的民法典的时候,总则一定还要修订,所以我们可以预想现在看到的民法总则一定不是最后的定稿。再看民总的具体内容的时候会发现一些问题:总则中很多内容将其他分则编的内容照搬过来,这样的重复的做法是不符合立法技术要求的,而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放在总则编中更是体例极为不科学的,而民总中对于法律行为这一核心问题缺乏足够的规定更让人叹惋。
于飞教授则从另一个角度来认识《民法总则》,他认为,《民法总则》继受大于创新,基本结构部分构成,技术性规定,社会主义式的表述,传统立法理念等从《民法通则》继受。而绿色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反应了时代的背景与需求。最后,他认为当今法律实务者要探究从民法规范出发到本土问题的解决的妥当路径,做出中国的自己贡献。
尹志强教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特别提到《民法总则》中监护权的变化,在《民法通则》中监护是一项权利,而《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进步性地规定无法定监护义务的人的付出应该得到报偿,提出有偿监护的理念,而对于民总中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的规定中没有承认取得时效的做法,他提出批判性的意见。
老师们的精彩讨论结束后是热烈的观众互动环节,同学们提出了学习民法所遇到的困惑,其中比较引人关注的是关于最近热议的对英烈的特别保护的提问。
本次活动中教授们思想的闪光与观点的碰撞,让同学们对民总有了深一层的了解,产生了更多的思考,也更激起同学们对于民法的学习热情,结束后,嘉宾与工作人员进行了合影留念,为本次活动画下了完美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