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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考评方式,加强学风建设——第十七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评选顺利完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08:24 阅读数:

 

 

自10月23日第十七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初试开始,历经30天的初试与复试顺利结束,迎来了江奖的第三轮评选。11月21日,22名同学参加的江奖面试于我校昌平校区顺利完成。面试分为民法和商法两个面试小组,担任民法组面试评委的是姚新华、朱庆育、刘家安、靳文静、刘智慧等五位老师;担任商法组面试评委的是王涌、王玉梅、朱晓娟、葛平亮、任启明等五位老师。

面试内容涵盖民法商法的多个方面,旨在考察面试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和坚实的法律功底。试题不仅关注于内容,也注重考察形式。民法面试提供一则案例分析,由学生分别担任正反方和主持人进行辩论;商法面试则是根据案例分析进行连环提问,着重考察面试者们理论深度与知识面广度,从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来理解并作答。比如,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成立合同管理与签订小组,负责印章管理和对外合同签订,架空董事长和经理,决议是否有效?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经理对决议效力有无诉权?又如董事的信义义务是否应是强制性规定等问题。

下午3时,两个小组面试结束。正如参与面试的商法所教师任启明博士所言:“不管最后有没有入围,接受这近一个小时的‘频频发难’,还走着出去就是很大的胜利。”十七年来,江奖评选坚持不断创新考评方式,注重将评选与学风建设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每年都有300余名学生参加初试,并接受三轮严格的评选。在初试中,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并公布命题人姓名;在复试中,考察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由五位老师综合评分;在面试中,分为民法和商法两组,采取师生互动、辩论追问等形式。其评选难度和公认度,得到学生的一致认可,被学生誉为“法大诺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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