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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习、贯彻“高教三十条”工作会成功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3日 00:00 阅读数:

9月25日下午,我院学习、贯彻“高教三十条”工作会在学院路图书馆一层会议室召开。院长王卫国、院分党委书记兼副院长王光进、副院长赵旭东、院分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王洪松、院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刘心稳、院长助理以及各研究所所长、副所长、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分党委书记王光进主持。

院领导对“高教三十条”进行解读

首先,王光进书记传达了学校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即“高教三十条”)的会议精神以及石书记、黄校长的讲话内容,指出“高教三十条”的核心是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同时强调此次会议的主题就是如何在学院、研究所层面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教三十条”。

会议的第二阶段由民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民法所的教学科研经验,交流如何贯彻、落实“高教三十条”的工作心得。刘家安教授详细介绍了民法所的例会制度及教学科研交流的效果。民法所尹志强教授也提出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应该是注重质量而不是规模、应做到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

随后王卫国院长就“高教三十条”颁布的背景做了详细的阐述,指出“高教三十条”建构了高等教育发展的系统框架,抓住了“内涵式发展”的关键。同时结合这一背景对学院的发展提出具体要求:一方面学院应坚守本分,做好教学科研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应坚持开放,加快外延式发展的步伐,希望各学科点能够顺应国家的发展形势,秉承“四个一流”的办院目标,在学科发展上做到全面提升。在会议上,王卫国院长要求各研究所对今后发展的战略目标、重点领域、具体方案、队伍建设、资源利用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划。

赵旭东副院长就“高教三十条”中有关科研工作的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对学校在科研工作方面的部署进行了介绍。他指出我院的科研工作取得了许多成果,但也存在重大成果较少、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就要求我们必须贯彻、落实“高教三十条”、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不仅要注重科研项目的申报,还要保证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研究所相关负责人结合“高教三十条”进行意见交流

各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就如何提高教学质量、如何提升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了发言,并做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最后,王光进书记作简要总结,他高度肯定了此次会议,指出这不仅是一次工作会,也是一次动员会,各研究所要深入贯彻此次会议精神,认真领会“高教三十条”的要求,把“高教三十条”真正融入到教学科研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升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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