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我院一年一度的秋季论坛在昌平校区学活学术报告厅举行,校长助理、院长王卫国教授,院党委书记王光进教授,副院长赵旭东、李永军教授,人民大学刘俊海教授等出席了会议,到会的还有全体教师、一百名研究生和一百二十名本科生代表,大家欢聚一堂,共享此次学术盛宴。
本次论坛由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副院长赵旭东教授主持。论坛的开幕式上,王卫国院长为我们致开幕词。王院长在讲话中为我们解读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法治目标和法治精神,提出法学家要有自豪感和使命感,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来推进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的科研工作。
王卫国院长致辞之后,接着进行的是优秀论文的颁奖活动。杨秀清教授作为评奖委员会的五位成员之一,首先对评奖情况作了基本的报告。此次优秀论文的评选是通过各位评委的仔细斟酌,认真评议的,根据论文的质量选出十篇获奖论文,侯佳儒老师获得一等奖,赵红梅老师、薛永慧老师和于飞老师获得二等奖,戴孟勇老师、薛克鹏老师、刘金华老师、王军老师、陈健老师和朱庆育老师获得三等奖。随后主席台的教授们亲自为获奖者颁发奖状,并与各位老师合影留念。
开幕式结束后,四个单元的讨论依次展开。
一、私募股权基金——国家干预与否?
本单元由李东方教授主持,薛克鹏、李爱君、吴日焕、马更新五位教授依次发言,刘俊海、李建伟教授作为评议人,为我们展现了一场精彩的经济法和商法的思维对决。
论坛伊始,薛克鹏教授首先发表看法,他的观点是赞同国家应当干预私募股权,从社会稳定、股市安全和实体经济发展三个方面加以论证。随后,吴日焕教授从对赌协议的角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李爱军教授阐明了“对赌协议”的内容和意义。马更新教授以具体的案例分析国家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影响。在之后的交流中,易军老师和管晓峰老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随后的点评环节中,刘俊海教授作为商法学者,赞同私募股权基金需要在市场失灵的状况之下采用国家干预方式来确保其健康发展的观点,当然,这也是在场大多数老师的观点。他认为,国家对私募基金的干预方式应为“尊重、指导、准入、保护”,即国家应当在鼓励私募基金自由发展的同时为其提供指导,建立一个市场准入原则和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利。应鼓励公平竞争,重视行业自律和司法救济。对此,李建伟教授作为经济法的学者,又提出了几点异议,即我们必须要考虑“私募股权基金”和“对赌协议”的特殊性。因此他提出,不应是适度干预,而应是个别干预。
二、遗嘱自由与家庭伦理:继承法修法的价值思考
第二单元是民法学家的专场,其主题为“遗嘱自由与家庭伦理—继承法修法的价值思考”。王涌教授担任本场的主持人,夏吟兰、朱庆育、陈汉三位教授发言,最后姚新华教授进行评议。
首先发言的是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教授,她所着重讲述的是继承法修改的必要性问题,在她看来,继承法的修改是势在必行的,具体原因可以归结为两大方面,一是继承法体系形成的时间较早,其本身的时代局限性是无法避免的。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现行的继承法已经严重滞后。所以,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际上都呼唤继承法的改革。随后,朱庆育教授提出,继承法的核心为继承权和遗嘱自由,继承权的特殊性应引起深刻的思考。而陈汉教授则另辟蹊径,提出此前的民法研究较为忽略继承法。在修法中,必须要充分吸收与考虑民法中的合同法、债权法、物权法等各方面的立法与科研成果,为遗产法的修改完善提供新的思路。交流过程中,郑小川老师和金眉老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随后进行的点评环节中,姚新华教授认为,继承法的修订不但涉及政治问题、法律问题,还涉及到文明问题。家庭伦理与遗嘱继承有时会存在矛盾,中国传统的以家庭为单位存在的文明形态以及独特的道德伦理观念是我们在修法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修法要尊重传统,尊重中国人的生活原理,这是我们不能忽视的。
三、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公益诉讼制度
本单元由宋朝武教授主持,由杨秀清、侯佳儒、杨飞教授发言,赵红梅教授进行评议。首先发言的是杨秀清教授,她先从广义的角度为我们公益诉讼的基本概念和重要作用,这不仅是对公益诉讼的简单理解,而是涉及到了公益诉讼的范围这一重要问题,那么这样的范围是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这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杨教授认为,不涉及到个人利益的完全纯粹的公共利益,才是公益,因此而引发的诉讼才能够归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内。这是由公益诉讼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在杨秀清教授进行了宏观上的介绍之后,侯佳儒老师在具体实施细节和方法上进行补充,它主要讲到了三点,都是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一、必须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的重要性无需赘谈,其关乎我们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环境问题不容小视;二、由谁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问题,大家对这个问题各持己见,相信其发展和讨论的空间还是很大的;三、关于提起诉讼主体的能力和提起诉讼的必要性等微观上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极具启发性,值得我们深刻思考。紧接着,杨飞老师从社会法的角度对公益诉讼进行解构。
台上的老师交流完自己的观点后,台上台下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赵旭东教授、薛克鹏教授、胡静教授、范世乾老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疑问,赵红梅教授作出回应和评议。
四、王老吉纠纷的透析
本单元参加讨论的嘉宾老师有周长玲、陈丽苹、陈健、李玉香、王玉梅、李祖明。首先由李玉香老师为我们介绍了王老吉纠纷案的整个情况及问题的纠纷所在。随后,陈健老师提出,贸仲对这场官司所作出的裁判是无法找到正当的根据和合理的解释的,裁判是违反了公平正义原则的,加多宝成为这场官司中的“受害者”。
王玉梅老师从一个更高的角度来分析了这件案例,认为王老吉在受贿事件曝光很多年以后才开始起诉合同无效明显是在等加多宝把王老吉这个品牌做大做好,其意图和目的非常明显。这种把国有企业当作国家利益的行为是不完全正确的,应该公平的保护所有集体的利益。
周长玲老师和陈丽苹老师分别都简要的发表了自己对这个商标案的看法,着重探讨了加多宝在这件案件中的得与失。李祖明老师则从更深的角度分析了这个问题,认为加多宝打此官司的主要目的在于宣传和炒作现有的加多宝的品牌。并深刻剖析了商标和信誉的问题。并强调不能因为协议受贿问题而认定合同的无效,给我们以新的启发。
在四个单元结束之后,主持人邀请王卫国院长上台致闭幕词,王院长提出,本次论坛具有现实性、理论性、多学科性和兼容性四个特点,是一场高水平的学术论坛,展现了法学学者的风骨,检阅了学院的学术成果,并对参与论坛的全体师生表示感谢。
砥砺学术,辩言精要,法学不老,法治常青。本次论坛继续了“论题的前沿性、讨论的互动性和学科的交叉性”的传统,体现了民商院“独立的学者人格、普世的人文关怀、真诚的理论探讨、严谨的学术论证”的风格,取得了圆满成功。
(记者:王潇敏 黄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