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七点,由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分团委主办、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学生会承办的明法论坛第十五期在我校逸夫楼刘皇发学术报告厅如期举行。明法论坛是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专注于民商法学的学术讲座,收获了校内广大师生的好评。
本期明法论坛的主题是"埋藏物,被埋藏的权利"。近期,“地下挖出狗头金上交国家获补偿”、“砂场挖出天价乌木,归属权引发争议”等案件不断见诸报端,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面对《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传统民法中的先占原则究竟符合自然正义吗?地下埋藏物的归属权到底归谁?应该定性为合法的占有行为还是非法的侵占行为?国家的立法到底是对埋藏物的保护还是与民争利?法律对此的解释又是什么?针对这些富有争议的问题,本次明法论坛有幸邀请到民商法学院教授刘心稳老师、宪法研究所副所长姚国建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朱虎等著名法学学者参与此次论坛的讨论。
论坛甫始,气氛便活跃起来。各位老师分别对论坛主题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并与现场的同学答疑解惑、热情互动。在座的各位学子认真学习、了解了学界关于埋藏物归属的争议和不同解释。各位老师的谆谆教导和殷切期望激起了同学们对埋藏物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学习兴趣。
刘心稳老师认为,任何利益的归属离开规范依据都会成为争议。关于未发现物,运气可以成为一种分配方式。国家应该容忍私人对较小无主物的处分,大的无主物私人不敢拿,但当国家出面时,对私人的奖励太少,和物的巨大的价值对比太鲜明,显然不公平。
对此,朱虎老师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天然孳息是基于物的用法而产生的,而埋藏物并不是基于土地的用法产生的,也就是说无论你用不用,它都在那里。不管是人为埋藏,还是自然原因,关系并不大,最重要的是讨论归属的规则,关键在于这是不是一个无主的埋藏物,国家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管控是具有积极的归置作用,应该对这一行为进行肯定。
在两位老师均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以后,姚国建的老师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姚老师站在自己专业的角度,认为矿藏之所以为国家所有,是因为它可以作为资本投入再生产。可是狗头金和乌木很难界定可以作为一种资本去剥削他人,是区别于煤矿和其他矿藏的。所以关于乌木属于国家这样的界定,并不符合立宪原意。宪法第九条里面的“等”字的含义就是其他法律不可无限扩大国家管控的自然资源,但是可以对此适当做出具体规定。
各位老师对于埋藏物的精彩讨论激起了在场同学思维的火花,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几载春秋月,深处幽溟人不知;一朝见天日,缘何纷争起四端",在有关部门出台完善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对"埋藏物"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的规范以前,关于"埋藏物"的讨论必然将延续下去。相信在场的同学们从从这样一场活动中必然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