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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从事教育事业满三十年的教职工登记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5日 00:00 阅读数:

各部门工会委员会:

为了对我校从事教育事业满三十年教职工进行表彰,现请各部门工会委员会遵照北京市高教局、市教育工会《关于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几项规定》对本单位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前,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职工进行摸底登记,严防错、漏、重等问题的发生(原已受过表彰的教职工不在摸底登记范围)。

报送方式:请各部门工会委员会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教职工本人填写的《从教满三十年教职工审核表》和部门工会填写的《从教满三十年教职工人数登记汇总表》报到校工会办公室(昌平校区主楼A1405室),电子版发至zhuxiban@163.com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58909219

附件:1.关于从事教育工作年限的几项规定

2.从教满三十年教龄教职工审核表

3.从教满三十年教龄教职工人数登记汇总表

校工会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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