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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研究所教师参加“变革与发展: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劳动法治建设”国际研讨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0:00 阅读数:

2015年10月22-23日,我院社会法研究所教师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变革与发展: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劳动法治建设”国际研讨会。此次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国际会议室举行,邀请了来自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丹麦、澳大利亚、南非、日本、韩国等国家共15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专家以及全国各地50余位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代表共聚一堂,就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中国劳动法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进行研讨,以推动中国劳动法治建设的进程。

社会法研究所教师赵红梅、金英杰、胡彩霄、李娟、杨飞、张春丽等参加了会议。胡彩霄副教授提交了论文《透过“过劳死”立法的缺位审视我国工伤认定范围》。

赵红梅教授担任第一单元“经济新常态对劳动基准的影响”的点评人。在第一单元中,意大利特伦托大学Luca Nogler教授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劳动法对工时标准进行规制的积极作用;法国“欧洲劳动和社会问题研究协会”会长Claude Emmanuel Triomphe先生对法国当前所面临的与工时有关的法律与实务问题进行了介绍;苏州大学法学院沈同仙教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工时认定的困境及理论问题进行了分析;法国里昂第二大学Sylvaine Laulom教授介绍了法国经济危机时期关于工资、工时标准的劳动政策与立法;德国帕绍大学Frank Bayreuther教授对德国工资标准和工作条件的确定程序进行了介绍;深圳大学法学院侯玲玲副教授主要对工资的确定和支付保障进行了介绍。赵红梅教授发表了精彩的评论,并提出了一些问题。

杨飞副教授担任第三单元“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的点评人。在第三单元中,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J. H. Verkerke教授以经济效益分析的方法对美国《残疾人法案》的实施效果进行了探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层面对中国残疾人就业保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谢增毅研究员以《就业促进法》第62、68条为出发点对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劳动者遭遇就业歧视案件的案由和责任承担方式进行了分析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韩苏琳研究员针对构建就业平等机制提供了国际经验带来的启示;北京大学法学院阎天博士后尝试从平等观入手构建中国反就业歧视法的一般理论。杨飞副教授在点评中提出了一些问题,引发了进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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