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班学院及有关人员:
我校2014年上半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和学位课考试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拟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即已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或硕、博学位;科研成果已发表或已有采稿通知等。
二、时间
1、网上报考:5月5日——5月15日
2、资格审查、准考证盖章、现场指纹图像采集和缴费:
5月22日8:30—11:00 14:00——16:00
5月23日8:30—12:00(仅限京外申请人员)
3、下载准考证:5月19日- 21日
4、学位课考试:5月25日(具体时间见第五项)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上完成“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并确认在“提交学位申请”步骤之后点击“提交申请”,以看到三个绿色字体“已提交”算完成。其中,“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应填“否”;“学院”应填办班学院,即报名参加课程学习学院,非专业所属学院。
因条件及时间所限,学校资格审核现场不提供设备和人员协助申请人完成以上步骤,申请人须在到校前自行完成或请办班单位协助,否则不仅自己无法进行现场图像和指纹采集,还将严重影响他人办理。
2、申请考试人员登陆“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校内学位课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yz.cupl.edu.cn/zzjy/wsbm/login.asp。网报时《资格审查合格卡》编号统一按“1405”填写。学位课考试分为学位公共课(含马列主义理论、外语;公共外语与专业外语为同一门课)与学位专业课,共计6门。报考学员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考试门数。
3、申请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龙八国际网页long8868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校内学位课考试管理系统”自行下载准考证,并在准考证上相应位置粘贴二寸彩照。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4、申请人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在办学单位或学位办领取),表内粘贴1寸或2寸彩色照片,科研成果目录栏内填写成果名称及出版时间,并用铅笔在封面右上角标明办班学院名称。
(2)《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单位鉴定表》(在办学单位或学位办领取,异地申请人可自行下载:http://gate.cupl.edu.cn/eapdomain/ViewNote?nid=20184&pid=4509&ptid=2&unchecked=true),表内各栏按提示填写齐全,不得过于简单,单位须盖章,负责人须签字并填写日期。该表夹放在《确认表》首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粘贴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横竖均可)。
(4)申请人本人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书籍类复印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首页;杂志类复印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其他成果复印方式比照上述方法。复印件夹放在《确认表》内相应位置。
5、申请人到校财务处缴费。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执《确认表》到校财务处缴纳资格审查费200元。
(2)申请考试人员执自行下载的准考证,按考试门数到校财务处缴纳考试费,每门课300元。
6、申请考试人员执财务处盖章的准考证到学位办盖章确认。
7、通过资格审查,但未采集过图像和指纹信息的申请人执已缴费的《确认表》到学位办进行采集,并在采集后打印生成的两份表上签字,其中一份粘贴到《确认表》内相应位置,另一份留存学位办。
8、学位课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人员于七月初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stulogout.html)查询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于八月底以前发送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至 fdtdxl@163.com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逾期不予受理,学位办将于9月15日前予以回复。
四、办理地点
1、资格审查、准考证盖章: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25
2、图像采集: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14
3、缴费:校财务处(综合科研楼A-102)
4、考场:学院路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五、学位课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学位公共课:
外语(含第一外语和专业外语)(18:00—20:00)
马列主义理论(20:00—22:00)
2、学位专业课: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行政法学(8:00—10:00)
行政诉讼法学(10:00—12:00)
中国宪法(13:00—15:00)
比较宪法(15:00—17:00)
民商法学专业:
民法总论(8:00—10:00)
民法物权(10:00—12:00)
民法债权(含合同法)(13:00—15:00)
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15:00—17:00)
经济法学专业:
经济法理论(8:00—10:00)
企业与公司法学(10:00—12:00)
金融法学(13:00—15:00)
竞争法学(15:00—17:0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自然资源法学(10:00—12:00)
环境法学(8:00—10:00)
外国环境法(13:00—15:00)
国际环境法(15:00—17:00)
国际法学专业:
国际公法专题(8:00—10:00)
国际私法专题(10:00—12:00)
国际经济法专题(13:00—15:00)
WTO法律制度(15:00—17:00)
刑法学专业:
刑法学总论(8:00—10:00)
刑法学分论(10:00—12:00)
外国刑法学(13:00—15:00)
犯罪学(15:00—17:00)
诉讼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民事执行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
民事诉讼法学(8:00—10:00)
刑事诉讼法学(10:00—12:00)
仲裁法学(13:00—15:00)
证据法学(15:00—17:00)
政治学专业:
政治学理论前沿问题(8:00—10:00)
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与政治现代化(10:00—12:00)
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与政治现代化(13:00—15:00)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15:00—17:00)
企业管理专业:
管理经济学(8:00—10:00)
管理会计学(10:00—12:00)
企业战略管理(13:00—15:00)
营销管理(15:00—17:00)
行政管理专业:
公共行政专题研究(8:00—10:00)
公共政策分析专题研究(10:00—12:00)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专题研究(13:00—15:00)
行政学方法论专题研究(15:00—17:00)
心理学专业:
心理学研究方法(8:00—10:00)
心理学理论与流派(10:00—12:00)
人格与社会心理学(13:00—15:00)
心理统计与测量(15:00—17:00)
六、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以下简称申硕资审)至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应不短于两年;自申硕资审至全部课程考试通过的时间应不长于5年(其中2011年11月以前通过申硕资审的不长于4年);并于通过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后1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以上时间要求须同时具备,请申请人妥善安排资格审查、学位课考试和国家统考及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以免影响学位申请与授予。
2、《确认表》为申请人来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并获资格审查通过的唯一依据,也是通过全部考试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材料,申请人须妥善保存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向学校提交。
3、申请人在整个学位申请过程中图像及指纹采集只需一次。
4、学位课考试不单独指定教材,考试人员可依据学院在课程教学时使用的教材进行备考;考试题型为简答、论述及案例分析;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
5、学位课考试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除公共课即马列主义理论和外国语为开卷外,其他专业课均为闭卷。闭卷考试严禁携带和使用书籍资料等,违者考试以零分计,雷同卷亦以零分计。
6、申请人须先参加校内学位课考试(通过与否不限),再参加全国统考。
7、自2013年起,我校学位课考试全部在校内进行,每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下旬,具体时间考试前一个月另行通知,考试方式为闭卷。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